新南尔威士州政府和格林尼治 (Alex Greenwich) 议员所提出的立法提案,都是根据现今于维多利亚州正施行的相关律法。州政府的提案清楚表明,他们是以维多利亚州模式里“改变与抑制他人”的定义为依据。而格林尼治议员所提倡的立法,则与维多利亚州的立法有超过八成逐字相似的成分。
在施行维多利亚州立法的模式之前,我们必须理解这模式对宗教自由具有毁灭性的影响。维多利亚州平等机会和人权委员会是负责执行维多利亚州法律的机构,他们的网站详细地描述了现今在维多利亚州被归类为非法的行为。引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这网站显示了维多利亚州立法模式的危险性。
(以下所有的引述都来自维多利亚州平等机会和人权委员会的网站,或是此网站上托管的视频)
维多利亚州模式的法律,是根据对伤害非常极端的理解与定义而立的。他们不单禁止强制性及真正有害的行为,也把所有被视为没有完全支持LGBTIQ+族群的行为为有害的,并将其纳入“抑制他人”的定义。这包括:
委员会表明,因这些伤害的严重性,限制宗教自由的权利是必须的。而在这之前,维多利亚州的法律是保护宗教自由的权益的。
“任何鼓励人改变或抑制其性倾向或性别认同的活动都会造成伤害,并极有可能是改变或抑制他人的操作。
“与人交谈也有造成深度伤害的风险
“为改变或抑制他人的性倾向或性别认同所作出的祷告会造成伤害,并且是被禁止的。
“若被要求在信仰和性倾向或性别认同之间选择,此人可能会感到紧张,并害怕被拒绝。
这样的要求被证明是极具伤害力的。
“若有同性倾向的会员被推荐或致力独身禁欲:这极有可能造成伤害,并可被归纳为一种改变或抑制他人的操作。
连简单的对话也可能被认为是有害的、“抑制他人”的操作。这包括和人讨论“该和谁发生性行为”的话题。这法律没有给予家人之间、父母与孩子之间、或已婚伴侣之间的对话任何保障。
关于性别问题的宗教性对话也被严厉禁止,除非是积极赞同LGBTIQ+ 活动的对话。
“对话具有造成深度伤害的风险,而当任何对话有着改变和抑制他人的性倾向或性别认同的目的时,那对话极有可能是改变与抑制他人的操作,例如告诉他人:
“对宗教成员的支持包括向他们保证:
祈祷显然被视为是一种私人行为;因此与他人祷告或为他人祷告是被严厉限制的行为。向神求助的祷告——即使是他人要求的或是经过各方同意的——都是被禁止的。
“你可以通过向你的神私下祷告来继续实践你的信仰。
“以改变和抑制他人的性倾向或性别认同为目的的祷告会造成他人的伤害,并且是被禁止的。
“这包括以下类型的祷告:
“支持他人且不造成伤害的祷告包括:
法律表明,没有任何拥有“改变或抑制他人”性质的活动可被同意,连与人对话或为人祷告也一样。委员会清楚地表示,这是因为他们认为宗教社群的本质就具胁迫力。一个人若是任何宗教社群的一份子,这便代表他们没有能力为任何事情表示同意。委员会也相信,任何有宗教信仰的人若要求关于他们的性别认同的对话与祈祷,他们一定是被胁迫的。
“有一些人或许愿意参与这些活动的实践。然而,曾经历过这些活动的人告诉我们,他们的意愿是被想要被接受与想成为有价值的完人的想法影响的。这是因为他们与所属的信仰或社群有深层的联系。
宗教领袖和向他们寻求咨询的人之间通常存在着权力上的不平衡。寻求咨询的人可能因此感到紧张与害怕被拒绝,如果他们被要求在信仰与性倾向或性别认同之间做选择。
有许多证据证明这样的要求——逼迫他人做出选择——是有害的。在这法律底下,任何人都无法同意参与这样的活动。
就算某人愿意参与,这些活动仍然是违法的。
“允许一位成人同意改变或抑制他人的活动颠覆了这法律的意图,也忽略了这些活动的险恶性质。这是因为这些改变或抑制他人的活动中经常潜在着不正当的影响及不平衡的权力。
“许多幸存者团体表示,有信仰的LGBTIQ+族群或许自愿性地参与转化治疗的课程,因为这些课程通常会宣称他们旨在帮助有意愿改变的人。
其中许多幸存者表示他们是被家长、牧者或信仰群体的思想理念胁迫。他们经常也因害怕被拒绝和渴望成为“全人”的想法驱使。
因为他们相信信仰的内在本质是具胁迫性的,委员会清楚地表明他们不止针对他们不同意的活动,更是针对这些活动背后的信念。他们在网站上的略述不止包括什么是不被接受的,也告诉有宗教信仰的人他们被允许说、做或相信的是什么。
这委员会还特别针对罪或人类的脆弱——意即人类本身是不完美的,并需要被拯救、医治、改变——的概念。这是世界上大多数宗教的基本信念。大多数信仰都表明人们对性别认同有些许偏差,而需要致力依照正确的性别道德观生活。委员会完全拒绝这观念,并要求宗教信仰们教导人们他们“本是完美的”。
“你可以继续向你的神私下祷告。你可以继续保有你对性别认同的观点。
“一个人的性倾向和性别认同不需要被修正,他们不是破损的。
“不管你是异性恋、同性恋、双性恋、无性恋或是跨性别者,你是正常的——你是天生完美的(来自视频)
“若被要求在信仰和性倾向或性别认同之间选择,此人可能会感到紧张,并害怕被拒绝。
“其中许多幸存者表示他们是被……信仰群体的思想理念胁迫。
“这些活动……是依据现今被认知为不真实且具伤害性的理念而实践的。(来自视频)
“(与他人或在他人的知晓下)为他人祷告显示这人是破损的并需要被医治的,这是一种改变或抑制他人的操作,(……包括)和论及某人的破损或悔改的需要
委员会继而定义法律下被允许的宗教信念与活动,这被列在网站上名为“什么是被允许的?”部分。
“你有很多方法在没有造成伤害的情况下继续实践你的信仰。
“什么是被允许的?
任何支持或肯定某人的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活动,都是完全合法并且被鼓励的,包括:
“对宗教成员的支持包括向他们保证:
“支持他人且不造成伤害的祷告包括:
委员会多次针对独身禁欲作出回应。他们认为一个人若不发生性行为,或使用自制力独身,都是“严重且导致持续性伤害”的行为。
“若有同性倾向的会员被推荐或致力独身禁欲:这极有可能造成伤害,并可被归纳为一种改变或抑制他人的操作……
导致他人否定自己——包括他们的性被认同——可导致严重且持续性的伤害。
“为或与一名LGBT族群成员祈祷让他们独身:这极有可能造成伤害,并可被归纳为一种改变或抑制他人的操作……
这包括以下的祷告:
委员会宣称关于性别问题的讲道与一般性的教导仍被允许的。然而,如果教导中的内容貌似针对某人的话,便会被归类成一种“转化治疗”的操作。如果一名教师知道群众中有属于LGBTIQ+族群的成员,那么传递一般性的教导也可能被认为是犯法的。委员会不止试图防止有害的行为,也想防止传统教导中关于性别与婚姻的观念被传播。
“你可以继续保有你对性别认同的观点。
“不会被禁止的活动例子包括:
这两个活动例子也可被认为是转化与抑制他人的操作,如果它们有改变和抑制他人的性倾向或性别认同的目的。
“如果有人因他们的性别倾向或性别认同接触你,或者如果群众中有人知道某人正就这些问题质疑自己,那么在群组对话里提及这些问题也算是针对他人。
“其中许多幸存者表示他们是被……信仰群体的思想理念胁迫。
委员会看似拒绝信仰群体决定会员资格的权利,也拒绝要求会员们肯定并按照信仰生活的权利。反之,委员会要求信仰族群们允许LGBTIQ+族群继续拥有会员资格,就算他们不相信信仰里关于性别的教导,或违背这些教导地活着。
根据此委员会,LGBTIQ+族群人员拥有无可否认的权利去成为任何他们所选择的信仰族群成员,就算他们不跟随那族群的信仰。这权利甚至超越族群里其他会员与共同信仰之人为伍的权利。当一个族群的信仰与任何人的性别认同有冲突时,那信仰族群被期许要改变他们的信仰。
“不管你是异性恋、同性恋、双性恋、无性恋或是跨性别者,你是正常的——你是天生完美的(来自视频)
“任何人都可以是有信仰宗教的人或否,无论他们倾向什么 (来自视频)
“改变与抑制他人的实践行为使人无法充分享受做自己。当这些行为在信仰族群里被实践,这将让人很难继续追随其信仰。
“宗教领袖和向他们寻求咨询的人之间通常存在着权力上的不平衡。寻求咨询的人可能因此感到紧张与害怕被拒绝,如果他们被要求在信仰与性倾向或性别认同之间做选择。
有许多证据证明这样的要求——逼迫他人做出选择——是有害的。在这法律底下,任何人都不能同意这样的活动。
“其中许多幸存者表示他们是被……信仰群体的思想理念胁迫。他们经常也因害怕被拒绝的想法所驱使。
“对宗教成员的支持包括向他们保证:
委员会不止表明他们认为什么样的教导和信念是可被接受的,还给信仰群体们制造了“积极的要求”来制止“转化治疗的实践”,如信仰群体们不服从这些要求,则将需负上刑事责任。这要求逼迫信仰群体们展示他们已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来防止任何委员会认为是有害的活动。他们没有提供“合理的预防措施”的定义,但这几乎肯定包括逼迫信仰群体们“教育”他们的成员去肯定LGBTIQ+ 相关的理念。
”一个人或一个机构是否能在他们的宗教机构里、学校或工作场所里,为他人(例如宗教、学校和工作领袖)的行为负上法律责任?
替代责任指的是一个组织必须为雇员在受雇用期间(包括志愿者或代理人)所做的非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您无法证明您已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来防止某人做出改变或抑制他人的实践行为,您的组织或团体可能会需要承担责任。”
“这些合理的预防措施和2010年的《公平机会法》中提出的积极义务责任相似,是为了采取合理且相称的措施来尽力地减低非法行为的发生。
积极责任是要主动地找出问题,并采取合理与相称的措施,来尽可能地消除在某个系统或文化的环境里会导致某行为发生的诱因。